百分百蚕丝被是谎话我市百余名顾客被忽悠
来源: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4-01-21 11:57:23

  本报讯 (记者曾四丹通讯员胡思进)本年1月25日,白女士花280元,在桂林迪源贸易公司购买上海产,标示“100%蚕丝”的“曼纱”牌天然蚕丝被—床。回去感觉此蚕丝被与家中原有蚕丝被的手感不对,置疑不是天然蚕丝。

  她将蚕丝被送桂林市产品质量技能监督所查验(下称市质检所)。2月4日,市质检所查验成果是:蚕丝含量仅24%,按规范FZ/T62005-2003鉴定不合格。为此,白女士第二天持查验陈述向工商秀峰分局榕城工商所投诉,要求商家退款。

  2月6日,就在榕城工商所正在对李女士的投诉预备做出具体的查询时,桂林市某机电公司担任人来到工商所投诉,投诉的问题竟然与李女士的事由相同。本来春节前,该公司预备为员工送些节日礼品。1月20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在迪源贸易公司经售货员介绍,“曼纱”是天然蚕丝被,并在其标签上看到“外表100%的棉,填充物100%蚕丝”的字样,所以以每床280的价格购买了160床。可是蚕丝被送给员工不久,就有不少员工反映不像是100%蚕丝的蚕丝被,置疑是假货。公司为弄清事实,所以将—床蚕丝被送到市质检所查验。2月4日,市质检所查验成果是:蚕丝含量仅9.9%,按规范FZ/T62005-2003鉴定不合格。所以,该公司担任人亲自到迪源贸易公司,计划问个终究。迪源贸易公司当即与上海的厂家联络。但对方称:此蚕丝被在上海查验是合格的,在桂林查验不合格,可能是两地查验的规范纷歧的原因。这位公司担任这个的人说不能承受,并提出要求,一是退货,二是双倍补偿。他的要求遭到厂方的回绝,因而到榕城工商所投诉。

  榕城工商所对这两起投诉十分重视,当即进行立案查询。他们对厂家供给上海的查验陈述与桂林的查验陈述进行了仔细分析以为,上海的查验陈述是对蚕丝被的纤维拉力强度等质量的查验,而桂林市质检所是按蚕丝被标识上标示的“外表100%的棉,填充物100%蚕丝,履行规范FZ/T62005-2003”进行检测验证的,这与厂家“两地查验的规范不—”的说法显着不符。他们在向厂方代表与经销商查询时,厂方代表对桂林市质检所的查验成果,无法予以否定。执法人员指出,顾客购买此蚕丝被,相中的就其标明的“100%蚕丝”,可是实际上其含量却仅在24%以下,乃至仅有9.9%,这种以标识蚕丝100%为诈骗,出售不合格产品,显着是对消费的人的诈骗。依据《产品质量法》、《消法》有关生产者、出售者不得出售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以及生产者、经营者供给产品有诈骗行为要双倍补偿的规则,应当加倍补偿的规则,予以双倍补偿。因而顾客方面提出的双倍补偿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可是,厂方代表却坚持要按《合同法》处理,由于厂方与经销商签定的购销合同中,有产品有质量上的问题厂家予以退货、退款约好,他只赞同由厂方退货、退款后,再由经销商为广阔购买的人退货、退款。对厂方的情绪,执法人员与其进行了屡次的耐性的压服,并标明如他们坚持其情绪,将供给依据,支撑顾客经过民事诉讼处理。直至3月10日,面临工商所“强硬”的要求,厂商刚才赞同工商所的处理意见,赞同为白女士及某机电公司员工退货,并双倍交还其购蚕丝被款,即白女士获560元,某机电公司160名员工获赔89600元,合计90160元。

  据悉,这是桂林市近年来厂商家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诈骗顾客,触及顾客人数及获双倍补偿人数最多的案子。为保护市场秩序,保护顾客的权益,榕城工商地点掌管处理顾客的投诉获赔后,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对迪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