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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

时间: 2023-08-06 18:32:36 |   作者: 产品中心

  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标准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处理,防备火灾和削减火灾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总称单位)本身的消防安全处理。

  第三条单位应当恪守消防法令、法规、规章(以下总称消防法规),遵循防备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作业方针,实施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许非法人单位的首要担任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作业全面担任。

  第五条单位应当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清晰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承认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遵循实行消防法规,保证单位消防安全契合规则,把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

  (二)将消防作业与本单位的出产、科研、运营、处理等活动统筹安排,赞同实施年度消防作业计划;

  (四)承认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赞同实施消防安全准则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安排防火查看,催促实行火灾风险整改,及时处理触及消防安全的严峻问题;

  第七条单位能够依据需求承认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处理人。消防安全处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实施和安排实行下列消防安全处理作业:

  (五)安排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备、救活器件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护保养,保证其无缺有用,保证分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通;

  (七)在职工中安排展开消防知识、技术的宣扬教育和练习,安排救活和应急分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消防安全处理人应当定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陈述消防安全状况,及时陈述触及消防安全的严峻问题。未承认消防安全处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则的消防安全处理作业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实施。

  第八条实施承揽、租借或许托付运营、处理时,产权单位应当供给契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修建物,当事人在缔结的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则清晰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触及公共消防安全的分散设备和其他修建消防设备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许托付处理的单位一致处理。

  承揽、承租或许受托付运营、处理的单位应当恪守本规则,在其运用、处理规模内实施消防安全责任。

  第九条关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运用单位的修建物,各产权单位、运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触及公共消防安全的分散设备和其他修建消防设备应当清晰处理责任,能够托付一致处理。

  第十一条举行聚会、焰火晚会、灯展等具有火灾风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供给场所的单位,应当在缔结的合同中清晰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修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担任。实施施工总承揽的,由总承揽单位担任。分包单位向总承揽单位担任,恪守总承揽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处理。

  对修建物进行部分改建、扩建和装饰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缔结的合同中清晰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下列规模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实施严厉处理:

  (一)商场(商场)、宾馆(饭馆)、体育场(馆)、礼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大众集合场所(以下总称大众集合场所);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风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十一)其他产生火灾或许性较大以及一旦产生火灾或许形成严峻人身伤亡或许产业丢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修建,城市地下铁道、地下参观地道等地下公共修建和城市重要的交通地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会集的大型库房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则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施严厉处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处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安排存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许承认消防作业的归口处理职能部分,并承认专职或许兼职的消防处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承认专职或许兼职消防处理人员,能够承认消防作业的归口处理职能部分。归口处理职能部分和专兼职消防处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许消防安全处理人的领导下展开消防安全处理作业。

  第十六条大众集合场所应当在具有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安排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查看,经查看合格后方可开业运用:

  第十七条举行聚会、焰火晚会、灯展等具有火灾风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许承办单位应当在具有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安排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查看,经查看合格后方可举行。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结合本单位的特色,树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准则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发布实行。

  单位消防安全准则首要包含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练习;防火巡查、查看;安全分散设备处理;消防(控制室)值勤;消防设备、器件保护处理;火灾风险整改;用火、用电安全处理;易燃易爆风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责任消防队的安排处理;救活和应急分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查看和处理(包含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作业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产生火灾、一旦产生火灾或许严峻危及人身和产业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严峻影响的部位承认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显着的防火标志,实施严厉处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施严厉的消防安全处理。制止在具有火灾、爆破风险的场所运用明火;因特殊状况需求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分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处理准则处理批阅手续,实行现场监护人,在承认无火灾、爆破风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恪守消防安全规则,并实行相应的消防安全办法。

  大众集合场所或许两个以上单位一起运用的修建物部分施工需求运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运用单位应当一起采纳办法,将施工区和运用区进行防火分隔,铲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备消防器件,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运用规模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证分散通道、安全出口疏通,并设置契合国家规则的消防安全分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坚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分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端播送等设备处于正常状况。

  (三)在经营、出产、教育、作业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许将消防安全分散指示标志遮挡、掩盖;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恪守国家有关规则,对易燃易爆风险物品的出产、运用、贮存、出售、运送或许毁掉实施严厉的消防安全处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依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则,树立专职消防队、责任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配备、器件,并安排展开消防业务学习和救活技术练习,进步防备和补救火灾的才能。

  第二十四条单位产生火灾时,应当当即实施救活和应急分散预案,必须做到及时报警,敏捷补救火灾,及时分散人员。附近单位应当给予援助。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灾供给便当,不得阻挠报警。

  火灾熄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承受事端查询,照实供给火灾事端的状况,帮忙公安消防安排查询火灾原因,核定火灾丢失,查明火灾事端责任。未经公安消防安排赞同,不得私行整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承认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能够依据需求安排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含:

  大众集合场所在经营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经营结束时应当对经营现场进行查看,消除留传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校园、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能够结合实践安排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风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当即陈述。发现初起火灾应当当即报警并及时补救。

  第二十六条机关、集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查看,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查看。查看的内容应当包含:

  (八)易燃易爆风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办法的实行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

  防火查看应当填写查看记载。查看人员和被查看部分担任人应当在查看记载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修建消防设备检看修理保养有关规则的要求,对修建消防设备的无缺有用状况进行查看和修理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主动消防设备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则定时对其主动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查看测验,并出具检测陈述,存档备检。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则定时对救活器进行保护保养和修理查看。对救活器应当树立档案资料,记明配备类型、数量、设置方位、查看修理单位(人员)、替换药剂的时刻等有关状况。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背消防安全规则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催促实行:

  (二)违章运用明火作业或许在具有火灾、爆破风险的场所吸烟、运用明火等违背禁令的;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风险,消防作业归口处理职能部分或许专兼职消防处理人员应当依据本单位的处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风险向单位的消防安全处理人或许消防安全责任人陈述,提出整改计划。消防安全处理人或许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承认整改的办法、期限以及担任整改的部分、人员,并实行整改资金。

  在火灾风险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实行防范办法,保证消防安全。不能保证消防安全,随时或许引发火灾或许一旦产生火灾将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风险部位停产歇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风险整改结束,担任整改的部分或许人员应当将整改状况记载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许消防安全处理人签字承认后存档备检。

  第三十四条关于触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本身处理的严峻火灾风险,以及机关、集体、事业单位确无才能处理的严峻火灾风险,单位应当提出处理计划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分或许当地人民政府陈述。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安排责令期限改正的火灾风险,单位应当在规则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风险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安排。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经过多种形式展开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扬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职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练习。宣扬教育和练习内容应当包含:

  大众集合场所对职工的消防安全练习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练习的内容还应当包含安排、引导在场大众分散的知识和技术。

  第三十七条大众集合场所在经营、活动期间,应当经过粘贴图像、播送、闭路电视等向大众宣扬防火、救活、分散逃生等知识。

  校园、幼儿园应当经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一)安排安排,包含:救活举动组、通讯联络组、分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助组;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救活和应急分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践,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践,参照拟定相应的应急计划,至少每年安排一次演练。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树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含消防安全根本状况和消防安全处理状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作业的根本状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依据状况改变及时更新。

  (二)修建物或许场所施工、运用或许开业前的消防规划审阅、消防检验以及消防安全查看的文件、资料;

  (二)消防设备定时查看记载、主动消防设备全面查看测验的陈述以及修理保养的记载;

  前款规则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载,应当记明查看的人员、时刻、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风险以及处理办法等;第(六)项记载,应当记明练习的时刻、参与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载,应当记明演练的时刻、地址、内容、参与部分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根本概略、公安消防安排填发的各种法令文书、与消防作业有关的资料和记载等一致保管备检。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作业归入内部查看、查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作业中成绩突出的部分(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赞誉奖赏。对未依法实施消防安全责任或许违背单位消防安全准则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则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许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背本规则,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按照有关法令、法规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公安消防安排对本规则的实行状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本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承当法令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则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本规则实施曾经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则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