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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一人因涉嫌不合法制作罪被公诉

时间: 2023-08-12 06:12:45 |   作者: 螺丝批系列

  经依法检查查明:2017年末被告人崔某某花1000元左右经过网络分三次购买了射钉枪、枪托、枪管、瞄准镜等部件,并用借来的电焊机、内六角扳手等东西在其家中组装成一支猎枪,在闲暇时用来打野兔。2020年12月24日11时30分许,庄浪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在崔某某家西房内抄获猎枪一支、钢珠3.37千克、射钉弹103粒。

  案发后崔某某对其不合法制作的现实供认不讳。经平凉市公安司法判定中心判定,送检的疑似是改制射钉枪,属,具有杀伤力。

  本院认为,被告人崔某某不合法制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则,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应当以不合法制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崔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则,能够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则,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